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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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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8-07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8年1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下属电站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当前公司战略发展及资产结构优化的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安新区亚玛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40万元将其下属电站项目公司—黔西南州义龙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后,贵安亚玛顿将持有义龙亚玛顿30%股权,义龙亚玛顿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下属电站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下属电站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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